在资历和信誉方面: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百万人民币且社会信誉良好。企业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的中型以上规模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其中至少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技术条件方面: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的规定,并且专业配置要求齐全合理。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要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和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主持完成过大型设施工程。
非注册人员同时应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也要去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装备及管理水平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完善的工程辅助设计系统。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体系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