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准

2021-09-17 11:04发布

  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項,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