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设计说明

2022-02-18 17:21发布

  一、设计依据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

  (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8)《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9)《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 24907-2010)。

  (10)《LED路灯》(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11)《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113号)。

  (13) 本院道路、桥梁及给排水专业提供的设计文件。

  二、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KS2号路北延线为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本设计为知识城KS2号路北延长线及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标段二)照明变配电设计, 0.4kV电源取自KS2号路北延长线新建箱变。

  三、道路照明设计

  1、光源、灯具、灯杆的选择

  (1)本设计道路照明光源采用LED灯。灯具为高压铝压铸成型外壳半截光型灯具。LED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应不大于10%; {MOD}温2800~3500K;灯的颜 {MOD}标准 {MOD}品坐标应符合GB/T 10682规定的目标值要求,灯的显 {MOD}指数初始额定值为70,其实测值应不低于额定值的三个数值。平均寿命应不低于30000h,按路灯所要求,采用原装进口封装芯片,知名国际大厂产品;LED灯具的整灯光效不小于120lm/W。在燃点3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在燃点6000h时,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Ⅱ类,防触电保护等级Ⅰ类。LED路灯采用内置式AC220V/DC24V直流电源装置,灯具功率因数达到0.92以上。灯具AC220V/DC24V直流电源预留1 ~10V模拟控制端口,以实现单灯可调、可控、可监测对线路实现故障检测,防盗报警的功能。灯具防护等级应达IP65,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Ⅱ类,防触电保护等级Ⅰ类。灯具附属的电源、防雷器等装置须装置在灯具防护壳内,禁止设置在灯具外部。

  (2)道路交会处采用三头马路灯照明。

  (3)灯杆采用带良好防护涂层的钢杆,灯杆内外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后,表面再进行彩 {MOD}喷塑处理,防腐蚀年限不少于30年,并能抵抗40m/秒风速。

  2、照明方式

  (1)道路照明根据道路和场所的特点及照度要求,选用常规照明方式。

  (2)道路照明计算:

  Eav-道路平均照度

  φ-光源的总光通量

  K-维护系数=0.7

  U-利用系数=0.6

  N-布灯系数,在单侧排列及交错排列时N=1;在对称排列时N=2

  W-道路宽度

  S-路灯安装间距

  (3)知识城KS2号路北延长线及规划二路道路市政工程(标段二)段单侧机动车道宽度为11.5米,为三车道,侧绿化带宽2.5m,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宽4.5m,机动车道照明采用双挑臂马路灯双侧对称布置,灯杆设置在机动车道外侧绿化带中,灯杆间距30米,光源为LED灯,机动车道侧灯具功率为240W,灯具的安装高度为12米,灯臂长度为3米;人行道侧灯具功率为60W,灯具的安装高度为4米,灯臂长1.5米。

  本段机动车道平均照度计算值为34Lx,功率密度值为0.69W/m²;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平均照度计算值为20Lx;计算参数符合要求。

  由于KS路口段部分新建电力综合管廊,需要破除现状路面,先拆除现状人行道路灯待人行道修复后恢复现状路灯,并接通现状路灯,路灯电缆现按YJV22-0.6/1kV 5x35mm 预留,电缆具体型号与现状KS3现状电缆型号一致.

  由于KS4路口段部分拓宽,迁移拓宽后位于车行道下路口路灯至KS4路口人行道上,并接通现状路灯,路灯电缆现按YJV22-0.6/1kV 5x35mm 预留,电缆具体型号与现状KS4现状电缆型号一致.

  四、供配电、照明控制

  1、供配电

  (1)本工程道路照明负荷等级为三级,预留交通监控、景观照明、公交车站等负荷用电。

  (2)本工程0.4kV电源取自KS2号路北延长线新建箱变,低压供电方式采用TT系统。

  (3)每一灯具设单独熔断器,熔断器应设在相线上,安装在灯杆拉线孔或路灯接线盒内,功率60W、240W灯具熔体额定电流分别为4A、6A。

  (4)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T系统,金属灯杆及构件、灯具外壳、配电及控制箱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接地,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5)照明配电线路的供电必须保证灯具端电压维持在额定电压的90%~105%;配电电压380/220V。照明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6)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均应设置需使用专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

  2、照明控制

  (1)照明控制方式有:手动、时控、光控和无线监控集中遥控方式。每种控制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干扰。在正常情况下,道路照明由路灯控制所设置的无线监控集中遥控系统按季节变化合理遥控开关灯的时间。

  (2)主干路照明开关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为30Lx,次干路照明开关灯时的天然光照度水平为20Lx。

  (3)道路照明采用无线监控集中遥控系统时,远动终端具有在通信中断的情况下自动开关路灯的控制功能和手动控制功能。

  3、节能标准和措施

  (1)采用单灯节能方式。光源及LED直流电源驱动模块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在每个LED电源驱动要预留1至10V模拟控制端口以便接入以后的管理平台

  (2)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

  五、线路敷设

  1、道路照明回路的中性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所有回路采用三相供电,灯具接线按L1、L2、L3相别顺序接线,力求三相平衡。

  2、地面道路路灯干线采用四芯YJV22-0.6/1kV交联聚乙稀绝缘聚氯乙稀护套铜芯铠装电力电缆直接埋设于道路两侧绿化带下,埋深H=0.7m(路面与管顶距离),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下方和正上方。管道穿越车行道时穿Φ80mm,δ=5mm玻璃钢管,埋深H=0.7m(路面与管顶距离),并在两端设路灯过路工作井。根据《关于在道路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预埋过沿路管的通知》(穗开建环〔2017〕85号),人行道下靠路侧石处预埋1组3根HDPE75管,且过路口处预埋管不得小于3根。

  应业主要求需要预留智能公交亭管线,智能公交亭干线采用四芯YJV-0.6/1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稀护套铜芯电力电缆穿HDPE75管敷设在绿化带或人行道上,埋深H不小于0.7米(路面与电缆顶端距离),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下方和正上方。本工程光纤交接箱为预留,由光纤交接箱放射性引出光纤至智能公交亭,本设计只含土建部分,不含内部光纤及子管部分。光纤预埋管PVC-U110随道路照明电缆同槽敷设,在过路及转角处采用照明工程预埋管及工作井。

  按路灯所要求,所有管线敷设位置要避开树穴。预埋管铺设完成后要进行试通,并穿Φ3mm钢丝,要采取妥当措施防止钢丝缩入管中,管口应堵住,防止异物进行管内。

  3、接向灯具的接灯线采用ZR-RVV-300/500V 3x2.5mm²阻燃三芯铜芯聚氯乙稀护套软电线。凡照明供电干线与接灯线相接处采用绝缘穿刺线夹压接,禁止绞接。

  4、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均应设置需使用专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

  六、防雷接地

  1、箱式变配电站的高、低压线路的输入输出侧分别装设高、低压阀型避雷器。箱式变配电站中性点工作接地电阻Rb≤4Ω,当达不到要求时需增设人工接地装置。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极不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极相连接。

  2、本工程路灯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为TT系统。

  3、接地装置利用灯杆杆座砼基础内的主配钢筋、地脚螺栓等自然接地体,杆座砼基础内的主配钢筋、地脚螺栓应采用焊接方式进行有效电气连接,再用镀锌扁钢与灯杆的接地端子相连。

  4、每座灯杆基础主配钢筋间用Φ12镀锌圆钢做为等电位接地连线,每座基础相连接,使所有路灯基础连成一体,焊连成一整体接地装置。接地网的总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姆。在利用自然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考虑适当增设专用接地网或人工接地体。路灯接地网不与路灯配电箱接地装置相连。

  5、本系统铜铁连接处应采用过渡连接端子,若端子难以取得,则在接续处涂至少三遍沥青漆防腐。

  6、所有设备的外露的可导电部分均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七、灯杆安装

  1、灯杆中心线倾斜度不大于0.005,在连续排列为一直线的灯杆段,段内灯杆错位(横向偏离)不大于100mm,对于道路弯曲段,错位可放宽为200mm以内;灯杆的纵向偏移允许士500mm,但仅限于相对于自身的原设计位置而言,不可与以后的灯杆连续积累误差,即各自灯杆误差按自己原设计定位就地消化。当有因土建等各种因素无法在原设计位置立杆时,应及时反映以便作相应调整、变更。灯杆安装应能抵抗40m/秒风速。

  2、按路灯所要求,在灯杆1.8m高位置粘贴灯杆标识(含路名、灯杆编号、联系电话),编号原则及电话按路灯所要求进行。

  八、 其他

  1、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进行。

  2、箱式变电站、路灯配电箱及路灯杆的加工按业主和有关规范要求。